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类是有资格得到、应该得到的合法的利益,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被拖延、被克扣;第二类是没有资格得到、不应该得到的非法利益,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能够变相地得到;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更快、更多地得到,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得到的慢、得到的少。不管是哪一类,控制权和主动权都掌握在受贿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