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共同共有房产是否能保全 1、共同共有房产是否能保全,需视情况而定: (1)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是与案件有关的,在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保全的; (2)如果损害共有人利益,不能保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共同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方法如下: 1、原则上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予以分割; 2、若为共同共有财产共同,则分割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意见。若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若是按份共有财产分割,则按明确的比例分割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