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可涉及家人吗 |
释义 | 财产保全不可以涉及家人。 根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一定要有担保,而且必须有第三方为此保全做担保。 财产保全的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查申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查明案件事实及申请人的请求。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作出裁决,决定是否予以保全,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 3、采取保全措施: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 4、履行保全:被保全人收到法院的保全通知后,必须履行保全决定,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5、解除保全:当诉讼请求权利人获得胜诉或者在其他情况下,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全时,法院会作出解除保全的决定。 财产保全需要的资料包括: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被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材料,如相关合同、欠款证明、担保文件等。 3、被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证明文件,如不动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单等财产证明文件。 4、申请财产保全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等相关内容。 5、相关证明文件,如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案件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的法院或者律师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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