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超过两年怎么激活 |
释义 | 一、毕业生自持档案 在学生毕业后会有两年的择业期,如果在这两年内没有办理档案托管手续,那么个人档案就会成为死档,必须办理档案激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如果未超过两年我们直接去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就可以了,既然已经超过两年了我们在办理档案托管之前需要先由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激活手续,办理档案激活我们需要带着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激活手续,档案激活后我们可以直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进行托管,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二、在人才中心超过5年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但是在一五年之前,如果档案在人才中心保管超过五年没有理会的导致档案成为死档的只需要补齐代管费、办妥相关的手续,就可以将档案关系理顺,再继续办理托管在这里即可。 三、档案袋破损 很多人在接到自己的个人档案后会因为好奇将自己的个人档案打开,这样的情况下档案是“必死无疑”了。我们需要将带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审核个人档案,如果档案中有丢失我们还需要将丢失的个人档案中的材料补办齐全后再进行档案的托管。这个时候办理档案激活,我们同样还是需要回到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激活,需要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激活手续;到现场后会有专业的人员帮我们审核个人档案,如果审核无误,我们可以直接办理档案激活手续,档案激活后我们直接将个人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这样我们的个人档案才能正常使用。 四、”跳槽“人员 很多人进入国企后又会因为很多的原因将自己离职或跳槽到另一个单位后自己的个人档案长期在原单位保管没有及时办理档案转档手续,个人档案也会成为死档,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以便及时将档案转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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