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释义
    不可抗力,特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合同中的免责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可抗力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合同解除后: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是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的,但是应当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未及时同通知合同相对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道路交通费、误工损失等,应当由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负责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1: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