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具体如何约定试用期条件 |
释义 | 基本条件类: 1、不符合招聘简章公示的任职资格或条件的;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技能的; 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而延期到岗的; 3、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齐全规定证书证件及资料的; 4、入职培训后考试成绩低于XX分的; 5、身体特征不适合特定岗位需要的(但是要注意入职歧视的问题哦); 6、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 争议纠纷类: 1、不具备政府或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就业资格或手续的(这个对外籍人员尤其重要); 2、无法提供招工录用、社会保险缴交等所需证明、资料的; 3、与原单位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 4、与原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内的; 5、与其他用人/用工单位存在未了劳动争议或诉讼纠纷的; 6、入职后不按本单位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劳动争议隐患的行为或事实; 8、因个人原因导致本单位无法办理招工录用或缴交社保手续的; 9、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 绩效类: 1、试用期内不能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内容的; 2、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3、试用期考核结果在60分及以下的; 4、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5、试用期内无故缺勤(旷工)x天(含)的; 6、其他原因导致试用期绩效低下的; 7、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 诚信证历类: 1、被公安机关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2、正在接受或已经接受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 3、曾经故意实施过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职务行为廉洁性要求,未被查处的; 4、向公司提交的材料或信息内容存在虚假或有故意隐瞒的; 5、持有或提交假证书、证件对本公司造成误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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