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约束、解决财产纠纷、节省司法资源、保护合法权益,避免离婚产生不必要纠纷,但也存在躲债、损害感情、不公平、无法保护无形财产的弊端。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 1、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 2、有利于在短期内解决财产方面的问题。 3、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4、有利于使夫妻双方的财产各自独立,地位相对平等。 5、明确财产所有权,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侵害。 6、避免离婚时因无法确认婚前财产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婚前财产公证的缺点: 1、有人可能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婚前财产公证。 2、婚前财产公证可能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3、婚前财产公证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4、婚前财产公证无法保护无形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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