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符合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 (一)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磨肆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例如交换名片、互相拨打移动电话),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 (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四)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瞎陪轿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乱孙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