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应该应该怎么弄?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 4、子女抚养和教育(包括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时间); 5、女方在离婚时是否怀孕; 6、其他约定。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衍生问题: 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如果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婚姻关系已经依法解除,不可反悔,如果对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内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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