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庭审中法官通常会问哪些问题? |
释义 | 法官在离婚诉讼中询问夫妻双方的相识、婚姻状况、感情变化、矛盾解决、子女抚养等情况,并质证证据,确保全面了解双方的意见和要求,以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分析 1、首先会询问夫妻双方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认识的。 2、然后询问双方什么时间登记结婚,生育小孩情况如何。 3、询问婚后夫妻感情一开始如何,后来怎么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因为什么事件导致夫妻感情恶化的。 4、夫妻出现矛盾以后是否采取过和解措施,有没有和好可能性,能否挽回。 5、同时询问被告原告所说的是否属实,被告对婚姻出现矛盾是什么样的看法。 6、询问被告是否对事实还有补充的,对原告的证据如何看待。 7、通过证据质证以后,法院对夫妻之间的矛盾前后经过是否全部了解,如果有有漏,法院会回头继续询问双方。 8、如果夫妻离婚,原告对于子女抚养什么意见,孩子和谁一起生活,需要另一方支付一个月多少抚养费用,今后另一方探望权如何。 9、也会询问另一方对子女抚养什么意见,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支付多少抚养费,孩子探视权有什么要求。 10、最后称述,法官询问夫妻双方对离婚诉讼最后还有什么话要说。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庭审中法官常见的询问问题有哪些? 在离婚诉讼庭审中,法官通常会针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一系列询问问题。这些问题旨在了解案件的背景、双方的主张、财产分割、抚养权等方面的情况。常见的询问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财产和债务的分配是否已经协商?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费问题如何解决?是否有其他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双方的财务状况如何?是否有证人可以证明双方的主张?法官通过这些问题的询问,旨在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结语 在离婚诉讼庭审中,法官会针对夫妻双方的情况提出一系列问题,以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各方的主张。通过询问双方结婚的时间、感情变化的原因、子女抚养等问题,法官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同时,法官还会询问双方对离婚诉讼的意见,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通过这些询问,法官将能够作出公正的裁决,解决夫妻之间的矛盾,并保障子女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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