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可以结案吗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可以结案吗 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一年内案子是否结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与案件是否了结并无关系。 结案的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案件定性准确; 4、法律手续完备 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和情节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种法律手续完备。 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撤销案件的条件是: 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侦查终结,撤销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取保候审与判刑是没有任何的关系,最终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判实刑,就要结合案件情况来定夺,但对于犯罪嫌疑人只要在犯了错之后积极的认错并采取相关的救济措施,那么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从轻处理的。 二、洗钱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洗钱取保候审后是否判刑会视案件的情况来定,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你好,问一下取保候审案子要如何结案 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并且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 这时候,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可要求检察院监督。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最后,取保候审后未结案,并且检察机关已经提起诉讼的,那么会变更强制措施。 四、如何办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公安局还有吗?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的处理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包括: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取保候审; 2.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撤销取保候审; 3.需要追究责任的,移送案件至检察院,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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