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作用包括: 1、指挥,在群体活动中,需要有头脑清晰,能高瞻远瞩和运筹帷幄的领导者帮助人们了解和认清组织和环境正在和可能发生的变化,指明活动的目标以及达到目标的途径; 2、协调,领导者协调人们的关系和活动,使组织成员互相配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激励,领导者去关心群众、理解群众,为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三十二条其他人员的回避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