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转非能继承农村老宅吗 |
释义 | 农转非后能继承农村老宅,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与是否农业户口没有关系。宅基地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一、出资翻建后产权归谁 首先,如果是原宅基地的所有者对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进行翻盖,那产权还是归所有者所有的。 第二,如果是原来的所有者已经去世,是由他们的子女进行翻盖的,他们的子女如果还是村集体的成员,那是可以对这块宅基地进行继承,自然产权也就归子女所有了。可如果子女已经户口迁出了,他们也就没有翻盖的权利了,这时候的产权酒柜村集体了。 第三,出现第三方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翻盖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翻盖的人没有从原有的使用权人或者继承人手中买下这所房屋,那么也就意味着这种行为不合法。 咨询: 在父母的老宅基地上出资翻建房屋,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解答: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农民对其宅基地不拥有所有权,只拥有使用权。因此,你父母老宅子所在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虽然你出资参与重建老宅,但重建后的老宅仍是在你父母的名下。根据我国民法中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据此,应认定该老宅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因你父母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你父母去世后,该房屋可作为遗产,发生继承。由于你参与出资重建老宅,法律上会酌情考量,给予你一定的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怎么确定的 (一)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二)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三)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四)已经确权的宅基地,在以后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时,按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 (五)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三、老人去世后农村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处理老人去世后: 1、宅基地只能由村民享有。已迁出子女户口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孩子可以依法继承,不管孩子的户口是否在村里。在房屋存续期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直至房屋消灭。原来是农村居民,孩子参加工作已经是城市人口了。农村父母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应当归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仍然存在,其房屋是个人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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