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损员一直不定损是什么目的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一直不定损一般有三种情况: 1.维修单位未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这个情况比较常见,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定责时间由交警部门确定,暂扣车辆是没有办法去交警队暂扣车辆停车场完成定损的(有车主不理解,认为停车场也可以定损,确实小事故凭外表是可以,但是需拆解定损就不行了),只有车辆到达维修单位后,维修单位才可以通知保险公司定损。往往维修单位与车主或者保险公司沟通不及时会造成疏忽而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的现象发生。 2.交警部门未判定责任。 保险公司是按责任赔偿的,单方事故不用说是全责,但是双方或者多方事故,没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保险公司是无法定损的。 一般情况下,双车或者多方事故由主责方保险公司来定损,其它有责任的保险公司联系主责方保险公司拿定损资料录入系统即可,最后赔付也是按责任比例赔偿。 3.不属于保险责任。 这个好理解,就是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如果出现保险公司不定损的情况,建议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询问情况。放心,保险公司的服务很方便的,很快就会有理赔条线的工作人员为你解答问题原因。 若因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故意延误定损,可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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