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涉外婚姻要离婚怎么办 1、涉外婚姻要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涉外婚姻离婚手续该怎么办理 如选择涉外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均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到当地,具有涉外登记业务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有的地区是在市级婚姻登记部门,有的地区则在区级婚姻登记部门就可以办理。如离婚及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到法院诉讼离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