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遗产继承范围与遗嘱继承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包括公民的财产,如收入、房屋、储蓄、文物等。遗嘱继承要求遗产是财产、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并可包括由遗产衍生出的财产。遗嘱处理非自己所有的财产无效。在制定遗嘱时需特别注意此事。 法律分析 一、遗产继承的范围是什么 1、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继承的遗产构成要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的,作为被继承人,自然能够处理的财产肯定是自己的,另外法律中也要求是对合法财产的处理。所以,要是财产并非自己所有,那么在遗嘱中即使有对这个财产作出处理,但这样的内容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而这也是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 结语 继承遗产涉及到公民的合法财产范围和遗嘱继承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以及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遗嘱继承的遗产必须是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且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在订立遗嘱时,应特别注意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遗嘱中对非自己所有财产的处理将被视为无效。因此,在继承遗产时,合法财产的处理是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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