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继承遗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继承遗产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留下来的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该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将其中的一半分给在世的一方,另一半才是遗产。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怎么分配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孙子可以代为继承的前提条件是老人没有立遗嘱,在老人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爷爷奶奶不是必须要为孙子去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除非孙子的父母全部去世,而孙子本人又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哪在立遗嘱的时候,就必须要为这些没有生活能力的人保留相应的份额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该内容由 袁立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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