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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介绍行贿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释义
    《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大损失的。
    (一)介绍贿赂罪的概念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介绍贿赂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
    一、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
    1、一般犯罪的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2、连续犯罪的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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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8: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