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停可以不贴条吗 |
释义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执法人员指处罚决定书直接交到当事人手中的,那么不贴条就是合法的。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哪些地方是不能停车的 1、黄色网格线禁止停车:黄色网格线禁止停车!黄色网格线禁止一切停车!因为网格线边上基本都是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路口或者重要单位的出入口。 2、不按顺行方向停车算违停的机动车: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的,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不按顺行方向停放的,交警可处以相应罚款。 3、多久都不能停的区域: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该内容由 胡留燕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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