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 缴费标准各地不一。 《 社会保险法 》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社保 ,应该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分别计入社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以 北京 为例,北京地区的灵活就业参加的社保险种是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和 失业保险 三险,三种保险只能是捆绑式参加。北京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分为三档,下限是上一年度社平 工资 的40%,中间档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上限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100%。普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7%,失业保险1.2%。 《 西安 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无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时,由职介机构协助登记建立医疗保险关系档案后,为其代办医疗保险相关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通过职介机构代征代缴,职介机构应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