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到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的;,(二)主张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不能免责;,(三)主张自己的排污符合规定的标准不能免责;,(四)主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不能免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这项原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新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缓解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与资源生态的矛盾。在民法典的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制度中都体现了绿色原则。,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对人们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为环境污染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后果,侵权人一般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同时也规定了在具备某些条件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具体情形如下:,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