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婚前双方出资的房产在一个人名下,视为共同所有,需考虑购房背景和出资数额。婚后出资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归各自所有。双方出资的房产可以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双方可以自愿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婚前,双方出资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共同共有财产,判断应综合考虑购房背景和出资数额。如果婚后,双方出资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另外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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