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被车撞后理赔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基本材料,事故认定书、被保险人驾驶证、标的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人银行卡、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为单位时可能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2、财产损失材料,保险公司定损单、修理费发票原件; 3、人伤损失材料,伤者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医疗费发票原件、调解协议、赔偿凭证。门诊案件一般以软组织损伤为主,主要涉及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出院记录、费用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原件、护理费票据、劳动合同、事故前三个月收入证明、事故后收入减少或扣发证明、调解协议、赔偿凭证。普通住院案件主要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交通费。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