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权利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之一,是当事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拥有证据权利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将证据提供给法庭,也可以选择委托代理人行使证据权利。但是,拥有证据权利的人不可以自行将证据让与他人或者放弃证据权利,因为证据是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基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当事人自行收集的证据,该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其作出认定,也可以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提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就诉讼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事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应当提交给人民法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或者其他人隐瞒、故意毁灭证据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责令改正或者补充证据,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综上所述,拥有证据权利的人不可以代表让与证据权利。当事人可以选择将证据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供,但是证据权利仍归属于当事人。如果当事人隐瞒、毁灭证据,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