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离婚后有赡养义务吗 |
释义 | 继子女也相应的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 一、父母的继子女抚养权问题有什么规定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二、再婚后妈要不要做监护人 再婚后妈经继子女亲生父母同意的要做监护人。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抚养教育关系也会形成法律规定的相互继承和赡养的法律后果,但这并不能解除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亲生父母仍然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继母只有经亲生父母同意,才能成为继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三、拟制血亲关系怎么断绝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人为解除。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 (一)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二)再婚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没有抚养教育关系 对于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为姻亲关系,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因生父或生母一方死亡而终止,或双方离婚时,这种属于姻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就随之解除。 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继子女未成年,为维护子女的利益,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子女应负担赡养继父或继母的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但如果,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的,继父母提出解除的可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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