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要对继父母继续承担与履行赡养义务。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虽然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再存在,但继子女由继父母抚养的事实不能消失,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因此,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时,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并有负担能力的继子女应履行赡养和帮助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