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过期怎么办理换证手续? |
释义 | 行驶证过期需前往车管所换证,包括正证时效过期和年审过期。需准备申请表、身份证明、原号牌(如辨认不清或丢失一面号牌)、车标准照片等资料。换证需提前三个月,参加机动车审验,免检车辆审核申请表、行驶证、交强险凭证、车船税证明。行驶证无有效期,只需通过审核签注。过期需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换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办理。 法律分析 一、行驶证过期了怎么换证? 行驶证过期了的情况下,只能去车管所补办。如果是行驶证正证时效过期。这种过期就如同没有行驶证一样。没有行驶证的车辆也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驶的。当然也要遭到同样的处罚。如果是年审过期,到期没有年审说明车没有经过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的合格年验,没有年验合格的车辆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驶,当然在公路上行驶就要遭到处罚。需要的资料如下: (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 (四)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 二、行驶证司法解释 首先就是行驶证是有有效期的,换证是需要提前三个月的时间,即90天之内参加机动车审验。对于不是免检的车,需要车主拿着委托书、行驶证以及交强险保单,到当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现在已经不需要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了,直接在行驶证上的副页签注即可。对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交管部门就不需要检查车了,只需要审核检验申请表、行驶证、交强险凭证、车船税证明,监管部门还会和车违章处理情况。检验合格后,就会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的副页上签注即可。并将申请表驯如档案。需要注意的是:行驶证其实是没有有效期的,只要是我们的车子能通过检验审核,会一直签注有效的。所谓的换证,其实就是去盖章签注而已。 行驶证是车辆可以上路的证明性文件,在购置车辆时,由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认定并备案后,发放行驶证,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驶证过期了,则是需要由车主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换证,具体的换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程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办理。 结语 行驶证过期后,必须前往车管所补办,无论是正证时效过期还是年审过期。未经年审或无行驶证的车辆不能上路,违者将受到处罚。补办行驶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原号牌(如辨认不清或丢失一面号牌)、机动车标准照片等。换证需提前90天参加机动车审验,免检车辆需审核申请表、行驶证、交强险凭证、车船税证明,检验合格后在行驶证副页签注检验标志。行驶证无有效期,只要通过检验审核,将一直有效。车主需遵守法规办理换证手续,确保行驶证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二节 牌证补换领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二节 牌证补换领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住所是指: (一)机动车所有人包括拥有机动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1.个人是指我国内地的居民和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2.单位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二)身份证明: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无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其身份证明是营业执照或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7.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8.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住所: 1.单位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个人的住所是户籍登记地或者其身份证明记载的住址。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记载的住址。 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除机动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以外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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