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观点:涉黑案件中取保候审的办理情况 |
释义 | 涉黑案件的当事人一般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因为他们对社会具有相当的危险性。只有在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才可以考虑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危险性。 法律分析 对于涉黑案件的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因为其对于社会具有相当的危险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仅可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拓展延伸 涉黑案件律师解析:涉黑案件的取保候审程序及条件 涉黑案件是指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对于涉黑案件的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和条件。首先,律师在涉黑案件中起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能够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在取保候审的程序上,律师将协助被告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取保候审申请书、保证人的资料等。同时,律师也会与检察机关、法院进行沟通,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至于条件方面,一般来说,被告需要提供充分的担保措施,如具备固定住所、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等。此外,被告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等因素也会影响取保候审的决定。总之,涉黑案件的取保候审程序及条件需要律师的专业支持和合理准备,以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涉黑案件的取保候审程序及条件需要律师的专业支持和合理准备,以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律师在涉黑案件中起着重要的角色,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并协助被告准备相关材料。被告需要提供充分的担保措施,如具备固定住所、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等。案件性质和被告的社会危险性也会影响取保候审的决定。通过律师的努力,确保取保候审程序合法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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