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地产纠纷申请仲裁时必须要交付仲裁诉讼费,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两种。该费用是一种国家规费。主要用于仲裁机关的业务经费开支的补充。案件处理费不同于案件的受理费,处理费是根据当事人双方争执的事项或仲裁诉讼的需要,对房屋、土地进行评估、勘测、鉴定或取证等所需的费用。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