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重庆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理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翠屏2巷1号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二、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理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