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知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知是党政机关使用频率最高、适用范围最广的文种。 用通知批转、转发、印发公文,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凡上级机关发布下级机关的来文,用“批转性通知”; 二是凡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的来文,或者党政机关办公厅(室)根据授权,发布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来文,用“转发性通知”; 三是凡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时使用《条例》中规定的15个主要文种以外的其他文种,如准则、条例、规定、办法、细则、要点、规划、纲要、计划、方案等,用“印发性通知”。人事任免也多选用通知这个文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