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我国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通过对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具体行业特点认定。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满足以下三点即可划分为小微企业: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五条 国务院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国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应的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