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标撤销条件与程序
释义
    注册商标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上述所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商标注册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被提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以及对被撤销商标使用情况的说明
    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一、商标不用一定要注销吗
    商标注册了不用可以不注销。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7: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