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上的拆迁房子有房产证有没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不可以买卖。被征收人取得拆迁安置房后,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影响拆迁安置房转移,但当事人只能签订买卖合同,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问:房屋产权年限是指土地还是房子? 答:事实上,房屋产权年限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房子本身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应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但房屋所在的土地是国有的,房主只能拥有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是有年限的,一般住宅类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可否获得补偿赔偿,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什么影响 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合理补偿。房屋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如何补偿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 只要证明是属于你的,而且是合法建造,可以根据以下的标准来要拆迁补偿: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房屋的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拆迁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有补偿吗? 无证房不等于违法建设,拆迁可以获得补偿。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也就是说无证房不等于违法建筑,合法建筑如历史存留的房屋,早期的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等,应当给予补偿。 房子没有房产证已经过户拆了拆迁有补偿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面临拆迁,一下三种才可以获得补偿:祖宅、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历史遗留的房屋。 民法典上没有房产证是否能办理过户? 1、是的。因为房产过户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房产证原件、契证等,所以契税未交,房产证未办是不可以过户的。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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