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果对行政裁决不服应该怎么办? |
| 释义 |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裁决书有异议,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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