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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规定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哪些犯罪分子
释义
    《刑法》规定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以下这些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什么罪以剥夺政治权利为特征会给什么后果
    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比如,煽动分裂国家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破坏选举罪等。
    二、犯罪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
    犯罪不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入狱并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的规定: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其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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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3: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