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属于排除期间,不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保证期间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的方式是在一般担保中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担保中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