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没有领取结婚证,有子女,如何分割财产? |
释义 |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共同财产分割,无需领结婚证。一方若主张对某物所有权或购置财产出资较多,另一方否定,则主张方需负证明责任,否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拓展延伸 离婚时没有领取结婚证,有子女,如何保障财产分割的公平性? 在离婚时没有领取结婚证、有子女的情况下,保障财产分割的公平性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其次,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和经济补偿等。此外,可以请专业律师参与,提供法律意见和协助财产评估,以确保分割过程的公正性。最重要的是,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和合作的原则,通过对话和妥协解决分割财产的问题,以维护家庭的和谐和子女的福祉。 结语 在离婚时没有领取结婚证、有子女的情况下,保障财产分割的公平性是至关重要的。依据法律规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考虑子女的利益,确定抚养权、探望权和经济补偿等。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和协助财产评估,确保分割过程公正。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和合作的原则,通过对话和妥协解决分割财产问题,维护家庭和谐和子女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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