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土地证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嘛? |
释义 | 需要。按照土地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土地证也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不按照土地证来进行确定使用税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不论是否取得土地证,若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免缴土地使用税的土地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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