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手续 |
释义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职工生育险报销手续: 参保企业职工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由单位负责办理: 1、《东营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3、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是否实施剖宫产手术原始证据;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经计生部门签发的相关证明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学证明; 5、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女方为城镇居民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 6、职工本人银行结算户存折复印件; 7、其他有关材料。周一至周五由单位负责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材料有: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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