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一、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申请资料 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的,予以办理租赁合同登记。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出租方房产权利证书或者能证明其产权或(房屋使用证明)的有效证件 2、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提供下列有效产权证明一种即可: (1)、房地产证(省市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证明房屋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注意证件的配套使用)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查丈报告 b、建筑许可证、红线图 c、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 d、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搭建的临时性、简易性住房的批准文件 e、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有登记部门盖章) 另: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4、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5、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6、特殊情况附加材料 (1)、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 (2)、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合作建房的批文; (3)、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交国土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工商业用房或者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出租的,还应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5)、抵押合同约定需要银行同意或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的,需要银行出具同意出租证明; (6)、出租房屋产权属二人以上共同共有的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 (7)、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承租方为个人的(年满18—49周岁)的女性中国公民需提交经房屋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验证的计生证明; (8)、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的护照、居留证等相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当事人应先到公证或认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9)、如果房屋产权证地址与房屋的现地址不吻合,出租人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房屋地址证明。 二、房租转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转租房屋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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