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小店需要办理什么执照 |
释义 | 一、开小店需要办理的相关执照有: 1、根据店铺类型的不同可能需要办理不同的证件,一般开店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健康证;如果是食品店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二、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 (1)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2)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3)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4)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三、开店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 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营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身份证。 第三步:最好办理消防批复。 第四步:营业执照领取后办理 1、公章审批、刻章;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办理地税登记; 5、办理国税登记; 6、办理社保手续(社保金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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