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开个小店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 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营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身份证。 工商局注册 带:身份证,商铺的租赁合同等,一般准备2个商号名称,以备被别人抢先用了,注册费各地不同。 第三步:最好办理消防批复。 第四步:营业执照领取后办理 1、公章审批、刻章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办理地税登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 5、办理国税登记(销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6、办理社保手续(社保金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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