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纠纷中,证据权利让与的效力有何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解除纠纷中,证据权利让与是一种常见的解决争议方式,在特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证据权利让与并不总是能够被法院认可和采纳。如果证据的权利归属存在争议,那么证据权利让与的效力将会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可以将自己掌握的证据权利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受让后有权行使证据权利,但容易影响到权利人的证券利益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是合法的、真实的、足以证明所宣称的事实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中,涉及交易、担保物权和知识产权等问题,需要证明的事项,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综上所述,证据权利让与在合同解除纠纷中是一种有效的解决争议方式。但在证据权利归属存在争议时,证据权利让与的效力会受到限制。同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合法真实,并足以证明所宣称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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