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 第八条 申请人才安居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二)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四)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