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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对婚姻过错的态度
释义
    民法典中对婚姻过错的态度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
    5、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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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4: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