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人员灵活就业 独生子女费用是多少 |
释义 | 一、退休人员灵活就业 独生子女费用是多少 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以后双方均可领取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只能领取5000元的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自己交社保和退休有独生子女是没什么关系的,两概念,独生子女当时是国家政策所定,现在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是可以领的。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二、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灵活就业窗口按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应在参保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正常退休条件,可在满退休年龄生日当月1日至22日的工作日内,携以下资料办理退休审批手续: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人事档案(铅封完整);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5、《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二份。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规定年限的,退休时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一次性费用退休后按月缴纳7元大额医疗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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