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精神病能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丈夫患有精神病的,妻子能够提出离婚的,且一般需要向对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若丈夫患有精神病属于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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