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证明上面不需要员工个人签字。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离职证明的要求有哪些: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名称。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