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写收据注意事项有:1、填开收据必复写,金额合计大写,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2、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3、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收据。4、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5、每本收据使用完后,经手人必须在封面填写总金额、起止号码,并加盖其印章,交单位财务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